新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实施,昨天群众询问:对于一些经常在不同地方工作的参保人来说,频繁转保相对麻烦,是否可以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?市社保局回答,参保人离开深圳到异地工作,可以选择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,到退休时再通过退休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转保手续。
黄先生来深圳打工,在深圳参保8年,在内地也有2年社保,他非常关心对于像他那样辗转全国各地工作的人员,能否简化手续?
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,参保人离开深圳时可以选择暂时不办理转保手续。他说:“转保手续目前只是对权益的一种确认,最终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的时候选择了退休地以后,这种养老权益才能够兑现,所以参保人现在不办理转保手续,并不会对他以后的待遇造成影响。”
那么,参保人多个地方参保,最后在哪里领取退休金?黄险峰表示:“参保人一可选户籍所在地为退休地,之前在各地所有参保的关系和金额都可以转到户籍所在地;第二,也可以选择在参加养老保险关系长的地方,满10年以上参保地可以作为退休所在地,之前在各地所有参保的关系和金额都可以转到退休所在地,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,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”
跨省就业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凭证流程须知
一、法规依据:
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》(国办发【2009】66号)
二、办理条件: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
三、需提供的材料:
1、身份证复印件(验原件)
2、社会保障卡原件
3、《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》或单位离职跨省转移证明
四、办理转移部门:
1、特区内参保人到个人服务中心(福田区八卦二路513栋)办理
2、特区外宝安、龙岗参保人到单位参保所在的社保机构(包括分局和社保管理站)办理
宝安分局地址:宝安区新安二路社保大厦二楼
龙岗分局地址: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
跨省就业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
跨省转移凭证流程图
资料齐全的 |
申请人提交资料:身份证复印件(验原件)、社会保障卡、《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》或单位离职跨省转移证明 |
告知补齐资料 |
结算 |
申请人签字确认,领取凭证 |
打印《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参保缴费凭证》(一式两联) |
申请退医疗、住房公积金的 |
资料不齐的 |
到转保窗口申请 |
社保机构资料审核 |
转移完成 |